11.1Z301028(1)
1)著作权;
2)专利权;
3)商标权;
4)商业秘密;
5)其他有关知识产权。
12.(2)基本特征:
1)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
2)专有性(独占性或排他性);
3)地域性;
4)时间性。
13.P10、2)第五个黑点: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第六个黑点:专利权的取得:①取得条件:发明、实用新型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新颖性。②取得的原则:单一性原则;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③取得的程序:申请人递交申请文件;专利局对申请的审批。
14.P11、(1)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立项批准后,工程发包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办理工程报建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的工程,不得发包,不得签订工程合同。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15.P12、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延期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事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