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吧 >> 复习指导 >> 复习资料 >>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正版考试用书增值服务(四)(三)

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正版考试用书增值服务(四)(三)

2009-9-6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15、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如何划分?

  (1) 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二级建造师免费课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为了防止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真正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强调:“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这也是《建筑法》的要求,避免由于分包单位的能力的不足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划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也不是固定的,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16、施工单位可以自主决定修改图纸吗?

  不可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17、施工单位应如何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8、施工单位如何做好隐蔽工程的检验?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9、施工单位对试块、试件都需要检验吗?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6 页  [1] [2] 3 [4] [5] [6]
  • 最新问题
  • 热点问题
热点资讯
热门试题排行
热门资料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