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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及试题(八)(十三)

2009-4-23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61、6月1日签订某纺织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买方于6月15日先付20%的预付款,6月20日卖方将货物送至买方所

  在地,买方同时给付剩余货款。6月10日卖方发生火灾,烧毁纺织品仓库,6月18日卖方要求买方履行给付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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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的义务,买方拒绝履行,这是买方的(  )。

  A. 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履行抗辩权    D.违约行为

  标准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2、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  )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

  A.债务人    B.债权人自已    C.第三人    D.债权人或者债务人

  标准答案:B

  解析: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

  63、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自己的名义替代债务人行使其债权的权利是(  )。

  A.债权人代位权    B.债权人的债务权    C.债权人名义权    D.债权人行为权

  标准答案:A

  解析: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

  64、《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A.毁约    B.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C.解除合同    D.违约

  标准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65、《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  )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A. 债务人    B.人民法院    C.仲裁机构    D.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

  标准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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