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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及相关问题说明(四)

2009-4-20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31、业绩不受时空局限只要符合申报条件,申请人不论在何时、何地、何企业实施的项目,其业绩均可认定。

  32、项目经理任职文件申请人应提供担任所申报工程项目经理时的企业任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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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已经归档的工程业绩证明已经归入档案馆的工程业绩证明,可以向当地档案馆借取原件,或出具由档案馆盖章的原件复印件。

  34、获奖工程项目任何性质、任何级别、任何部门颁发的工程项目奖,均不作为考核认定业绩条件。

  35、建设工程标准已发布实施的或行业建设工程标准。每项标准业绩仅限一人使用。标准业绩使用人应该是该标准编制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编制人。

  建设工程标准包括施工技术、设计、管理标准和规范。《申报表》中“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或规范”包括上述范围。

  36、工程合同额工程合同额以施工合同或决算价为依据予以确认。

  37、专业分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业绩可仅提供与该分包工程有关的合同、验收文件等材料。

  38、地上、地下分别实施的工程地上、地下分别实施的工程,只要分别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可以分别记作业绩。业绩应满足大型工程标准。

  39、港澳台籍人员申报不受理港澳台籍人员申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

  40、调动工作前的业绩申请人在调入本企业之前负责管理实施的工程项目可以申报。有关材料由申请人原单位提供,由现工作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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