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考生参加考试应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方式。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6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3月9日至3月26日下午5时(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网址: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南宁市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10年3月22日至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30),南宁市报考人员必须在上述时间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部(建政路3号大院综合楼3楼,自治区测绘局旁边,联系电话:5624161)办理资格审核和缴费手续。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 报名手续
1、报考二级建造师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网上打印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近照(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证书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须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7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缴纳综合知识(含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 90元。
(四)2010年6月16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六、考点设置
2010年度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视考生分布情况在有关市设置考点,请报考人员关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的具体通知。
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