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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合同法的原则及合同分类(二)

2009-6-3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三)公平原则

  1.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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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3.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四)诚实信用原则

  1.订立合同时

  2.履行合同时

  3.合同终止后

  (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的调整范围

  (一)广义合同-多种关系合同

  (二)狭义合同-债权合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三)不受合同法调整的主要关系类型

  1.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

  2.行政合同(行政管理)

  3.劳动合同

  4.政府间协议(适用国际法)

  三、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

  也称典型合同,法律上赋予专门名称,设定专门规范的合同

  2.无名合同

  也称非典型合同,法律上未规定专门名称和专门规则的合同

  (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1.双务合同-当事人之间互相承担义务

  (1)可以履行抗辩权

  (2)风险各方共担

  2.单务合同-一方承担义务,另一方只享有权利

  (1)不适用于履行抗辩权

  (2)风险全部由承担义务一方负担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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