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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债务转移(二)

2009-6-6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6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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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履行而终止(清偿)

  因解除而终止(协议或行使解除权)

  因抵销而终止(互负债务,对等消灭)

  因提存而终止(债权人不明,标的物提交保管)

  因免除债务而终止(债权人依法放弃债权)

  因混同而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

  (二)合同的解除

  1.合同解除的概念

  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而没有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或者一方行使约定或法定解除权的方式,使当事人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

  2.合同解除的分类:

  (1)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是当事人双方就消灭有效合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

  (2)单方解除

  一方可以在行使约定解除权或法定解除权的情况下,单方解除。

  3.协议解除

  (1)条件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2)程序

  通过要约、承诺的方式产生新合同,以新合同来解除原合同,按合同订立程序进行。

  法律法规规定要办理批准登记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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