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2)施工机具的选择原则
(3)施工机具的管理内容
施工机具的管理一般包括制定与实施企业装备规划;企业设备购置年度计划制订;设备的选择、使用、保养、维修、改造、更新、租赁、设备资产管理制度等。
47、检测器具选择的原则:
与承揽的工程项目的检测要求相适应。包括测量的范围、环境、量程、精度、记录方式。
与所确定的施工方法和检测方法相适应。
检测器具的检定在工程所在地附近是比较方便的。
尽量不选尚未建立检定规程的测量器具。
检测器具在技术上是先进的,操作的培训是较容易的。
在使用检测器具时其比对物质、信号源易于保证。
坚实耐用易于运输。
48、(3)电梯安装单位能否施工,同样要获得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因而工程总承包单位需要选择电梯安装专业分承包单位时,也仅能在许可的单位中遴选。许可的单位包括制造单位(经许可安装)或者制造单位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取得许可的单位。
(4)电梯安装开工前应以书面文件形式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否则不能施工。
(5)电梯安装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接受制造单位的指导和监控。安装结束经自检后,由制造单位检验和调试,并将检验和调试的结果告知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只有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才能交付使用。
49、锅炉和压力容器安装工程的施工管理除符合一般设备安装的施工管理要求外,还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锅炉安装单位必须是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
锅炉安装前须到监察部门办理报装手续。
50、起重设备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51、起重设备安装的施工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起重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有与起重设备安装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有与起重设备安装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52、民用与公用机电安装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分为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五个分部工程。
53、系统调试(试运转)应具备的条件
各个系统基本是由设备、管道、线路、仪表构成。系统调试必须在该系统的安装工作全部完成,且系统的设备、仪表均单机单体试运转、调试合格后进行。
业主或监理确认该系统全部施工项目已完成,并形成证实其符合要求的记录。
58、系统调试内容
系统一般都由动设备、静设备、管路、线路、仪表组成。系统的调试包括动设备的单机试运;静设备的试验;管路的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线路的测试和试验,电器的调整、试验;仪器、仪表的调校、整定。
59、(2)竣工验收依据
(3)机电安装工程竣工验收的标准
60、竣工验收的程序
根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机电安装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