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本案诉讼时效于己2003年5月29日届满;
b、本案诉讼时效于己2003年6月10日届满;
c、王某6月11日的行为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d、王某6月11日的行为适用诉讼时效中断;
解题:
1、王某是为身体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故适用短期诉讼时效其间,为1年;
2、起算时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故起算日为:2002年5月29日;
3、所以本案的诉讼时效于己2003年5月29日届满;
4、但是,6月10日当事人提出要求,故此时诉讼时效中端,从6月10日考试重新起算,故诉讼时效于2003年6月10日届满;
5、次日,王某去法院起诉,突遭台风,属于不可抗力,但是适用这条必须是在诉讼时效其间的最后6个月内,故本条不适用。
总结:答案为b.
3、2005年5月3日,某施工现场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了一名工人骨折。由于在劳动合同中有这样的一条约定:“如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由工人责任自负,施工单位不予赔偿”,所以,在十五个月的疗养其间里,该工人没有向施工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d )。
a、由于有合同约定,任何时候该工人都无权要求赔偿。
b、由于合同无效,该工人依然可以获得赔偿。
c、由于疗养其间时效中止,该工人依然可以获得赔偿。
d、由于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该工人已经丧失了胜诉权,无法通过起诉途径获得赔偿。
解题(仅供参考):
a答案:合同为无效合同,此说法明显错误;
b答案:合同约定无效,不构成可以获得赔偿的必要条件;
c答案:中止的条件是,最后6个月内,不可抗力和其它障碍,疗养不构成不可抗力和障碍,行动不便可以用代理等方式提起起诉;此外,时间上也已经过了最后6个月。
所以选d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