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7采用电力引爆方法,装炮时距工作面30m以内,应断开电流,可在30m以外用投光灯照明。
二、锚固与支护
2F332012 掌握水利工程混凝土施工的内容
一、模板
(一)重要模板设计制造的质量要求
(二)竖向、内倾模板安装的质量要求
(三)拆除模板时限的规定
2.6.1拆除模板的期限,应遵守下列规定:
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相应强度后(按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的百分率计),才能拆除。
(四)滑模牵引系统的规定
4.5.8牵引系统的设计应遵守以下规定:
1.地锚、岩石锚杆和锁定装置的设计承载能力,应为总牵引力的3~5倍;
2.牵引钢丝绳和承载能力为总牵引力的5~8倍。
二、钢筋
(一)钢筋材质的控制要求
3.1.3 钢筋应有出厂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使用前,仍应作拉力、冷弯试验。需要焊接的钢筋尚应作好焊接工艺试验。钢号不明的钢筋,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不能在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上应用。
3.1.6 水工结构的非预应力混凝土中,不应采用冷拉钢筋。
三、浇筑
(一)水泥质量的要求
4.1.5运至工地的水泥,应有制造厂的品质试验报告;试验室必须进行复验,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
(二)混凝土拌合用水和养护用水的质量要求
(三)混凝土配合比的控制质量要求
(四)混凝土拌合质量的控制要求
(五)岩基清理的质量控制要求
(六)混凝土浇筑平仓作业的质量要求
4.5.8浇入仓内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仓内若有粗骨料堆叠时,应均匀地分布于砂浆较多处,但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以免造成VIP蜂窝。
4.5.9浇筑混凝土时,严禁在仓内加水。如发现混凝土和易性较差时,必须采取加强振捣等措施,以保证混凝土质量。
(七)不合格混凝土的处理规定
(八)混凝土浇筑连续性的要求
(九)混凝土工作缝处理的强度要求
4.5.12混凝土工作缝的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已浇好的混凝土,在强度尚未到达25kgf/㎡前,不得进行上一层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