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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辅导之三(二)

2009-6-3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2)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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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2Z201025  财产权的基本内容

  1.物权

  1)物权的概念

  对特定的物进行管理支配,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2)物权的种类

  (1)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为财产所有人划分

  ①自物权(所有权);

  ②他物权。

  (2)根据物权设立目的的不同划分

  ①用益物权;

  ②担保物权。

  (3)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否为动产划分

  ①动产物权;

  ②不动产物权。

  3)物权的保护方法

  (1)请求确认物权

  (2)请求排除妨碍

  (3)请求恢复原状

  (4)请求返还原物

  (5)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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