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组织
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各类组织。
特点: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类型:
①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②法人组织的二级机构。
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事物。
表现形式:
①财,资金及各种有价证券;
②物,具有经济价值物质;
③行为,有意识的活动;
④非物质财富,脑力劳动(智力)成果。
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权利和义务。
1)民事权利
在法定范围内有权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2)民事义务
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或约定承担应负的责任。
义务与权利是相互对应的。
2Z201022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
1.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了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
(1)主体变更;
(2)客体变更;
(3)内容变更。
3.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