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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笔记之三(五)

2009-6-8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客体变更①客体范围变更②客体性质的变更

  内容变更①权利增加②权利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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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

  1、自然终止。(目的达到)

  法律关系的终止分为  2、协议终止(目的没有实现,双方共同行使解除权)

  3、违约终止(单方行使解除,目的没有实现)

  ①主体一方违约

  ②发生不可抗力:不承担违约责任。

  习题:

  1、甲公司决定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进口钢材,签定合同前,甲得知乙新到一批采用新技术生产的进口钢材,于是决定改购买这批新品种的钢材。甲乙之间法律关系的变化属于( b )。

  a、主体变更;   b、客体变更;    c、权利变更;     d、义务变更

  2、当事人一方破产导致的民事法律关系终止称为( d )

  a、自然终止;    b、破产终止;    c、协议终止;    d、违约终止

  ps:

  关于法律事实

  i. 违法行为、违约行为均属于法律事实;

  ii. 法律关系的产生需要有法律事实的出现,法律事实变更、终止同样需要有法律事实出现。

  二、民事法律关系行为的成立要件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二)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1、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不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没有规定特定形式,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均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如果改为“完全的”则是错误的说法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

  如果改为“一致”则是错误的说法

  3、行为内容合法①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 ②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行为形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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