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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恶意串通导致无效合同法律后果的解释?

2012-6-16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学员:[命题]双方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其法律后果是( )。

  A.返还财产  B.追缴财产  C.赔偿损失  D.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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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答案:B

  请问老师: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三种,本题为什么只选一种?

  教师解答:

  参见《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教材P35,处理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有三种,每种处理方式有其特定的条件。

  1.返还财产是处理无效合同的主要方式,建设工程合同如果无效采取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的前提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追缴财产,归国所有的前提是双方恶意串通,损害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涉及到损害利益的才用“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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