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总体进度计划下对分阶段进度计划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说明等。
(5)确保完成年度计划的措施。
3、月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承包人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上报下一个月度进度计划,其内容包括:
(1)本月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
(2)完成本月计划及各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及投资额。提出本月施工的各分项工程的形象控制指标,本月完成的分项工程货币工程量、累计货币工程量、占年度计划的百分比。
(3)完成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队伍及人力、主要机械设备的配额和材料的消耗。
(4)在年度计划下对各分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
(5)确保完成月度计划的措施。
(6)本月拟补充上月未完成计划的情况。
4、关键工程进度计划
由于某此重点的单项工程的施工工期常常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施工总工期的长短,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指令单独编制关键工程进度计划。其内容包括:
(1)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2)总体进度计划各道工序的控制工期。
(3)现金流动估算。
(4)各施工阶段的人力和设备、材料配额及运转安排。
(5)施工准备及中间交工的时间安排。
(6)对总体进度计划及其它相关工程的相互制约关系和说明等。
5、月工程进度计划编制由监理工程师确定内容和格式制订。
6、进度计划的表示方式
总体进度计划及关键项目计划应采用网络图表示;年度、月(季)度进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进度曲线及有关形象进度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