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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水、大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二)

2009-4-28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3)在开采多层地下水的时候,如果各含水层的水质差异大,应当分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

  (4)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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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二、大气污染防治所谓“大气污染”是指有害物质进入大气,对人类和生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如果对它不加以控制和防治,将严重地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条件。

  (一)防治大气污染的原则性规定

  1.大气污染的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遵守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3.缴纳排污费用实行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的制度,根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的经济、技术条件合理制定排污费的征收标准。

  (二)防止大气污染的具体规定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具体规定包括:

  (1)向大气排放粉尘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除尘措施。

  (2)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3)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4)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

  (5)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当地环境保护的规定,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环境噪声污染,则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在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规范噪声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律。

  (一)防治噪声污染的原则性规定

  1.噪声污染的环境影响评价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2.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缴纳排污费用

  (二)防治噪声污染的具体规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噪声是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交通运输噪声,是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具体规定有:

  (1)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3)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4)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5)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是指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过程中产生的危害环境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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