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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三)

2009-4-30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11、近期工作。

  各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商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布二级建造师考试实施办法、考务文件、报名通知及明确双方职责分工及费用分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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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各方职责分工

  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命题工作由我司牵头协调,我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命题工作的技术指导,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承担组织管理工作及与有关省的合作;选用全国推荐试题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或其共同委托的机构与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签订考试试卷使用协议并组织实施本地考试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1、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负责牵头协调研究相关政策,负责组织老师命题,协调各方关系,负责审定二级建造师统一试卷。对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管理二级建造师题库。提供各科目考试合格线参考标准。

  2、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受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委托,对二级建造师统一命题工作做具体技术指导:负责编制命题工作规程和命题技术手册,负责组织编制双向细目表和题卡,负责对老师进行命题技术培训,指导老师按命题规程进行试命题、命题、初审、组卷、终审及终校。二级建造师题库由注册中心保管。

  3、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在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指导下,承担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统一试卷成卷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相关会议、会务的承办工作,负责与各省协商确定考试试卷的印刷与传送方式,负责与考试命题、试卷成卷、试卷运送、试卷保密等有关工作的全部费用的垫支并与各省签订考试试卷使用协议。负责保管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试卷,负责向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提供有关命题、印刷等各项费用支出清单,以成本支出和不营利为基础,按各省选用试卷份数确定费用分担比例。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厅(局)负责协调本地人事主管部门,落实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立项、报名、考务、考试、阅卷等相关工作,负责考试成绩统计分析并在建设部提供的参考合格线的基础上确定合格分数线;负责印发考试合格人员通知书;与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签订考试试卷使用协议,负责考试试卷的接收,负责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试卷保密工作。

  四、工作进度安排

  1、2005年8月10日之前,各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组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职责分工。

  2、2005年8月20日之前,各地应完成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立项申请工作,并制定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3、2005年8月25日之前,各地应公布《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并开始组织报名工作;

  4、2005年9月20日之前,各地应完成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的汇总工作;

  5、2005年9月30日之前,采用统一试卷的地方与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签订有关协议。

  各地要充分认识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加强与各方面的协调,抓紧申请考试收费立项。各地要按照工作进度精心部署实施,抓紧完成二级建造师考核认定工作;如未完成二级考核认定工作的地方,建议考试和认定工作同时进行。

  最后我要特别强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管理权限在地方,各地可以自行组织命题,也可选用全国统一提供的考试试题库,采用哪种方式完全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但是,不管采用哪种方式,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主动与当地人事部门、物价部门协调落实有关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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