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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辅导资料:工程领域行政责任(二)

2012-4-7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二)、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一旦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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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Z201213.掌握犯罪构成与刑罚种类

  犯罪构成包括四个共同要件,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有5种、附加刑有3种。

  2Z201214.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犯罪的构成

  主要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罪,四个共同要件,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四个共同要件,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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