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程序
l·成立招标组织,由建设单位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招标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招标单位的资质、招标工程具备的条件、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和对投标人的要求等。
2.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1)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辅助材料。
(2)编制招标文件应当注意的事项
①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公平原则;
②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完备、准确;
③如果设有标底,招标人须对标底保密;
④不得随意变更修改已经发售的招标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4.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者
5.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7.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8.签收投标文件
●招标人的法律责任
(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l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述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上述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5)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lO%o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6)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