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 )。
A.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4%的罚款
B.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4%~8%的罚款
C.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5%~10%的罚款
D.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E.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12.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的,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 )。
A.责令改正,处10~20万元的罚款
B.责令改正,处10~20万元以下的罚款
C.责令改正,处20~50万元以下的罚款
D.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E.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则应接受如下处罚( )。
A.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B.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C.没收其所得的勘察、设计费用
D.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14.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或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 )。
A.责令改正,处20~50万元的罚款
B.责令改正,处50~100万元的罚款
C.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D.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5.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 )。
A.责令改正,处5~10万元的罚款
B.责令改正,处10~20万元的罚款
C.责令改正,处10~20万元的罚款利益关系
D.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E.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