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按规定计算税金;
F.累计本月应收工程进度款。
(4)关于总包和分包付款。通常情况下,发包人只办理总包的付款事项。分包人的工程款由发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规定向总包提出分包付款数额,由总包人审查后列入“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统一向发包人办理收款手续,然后结转给分包人。由发包人直接指定的分包人,可以由发包人指定总包人代理其付款,也可以由发包人单独办理付款,但须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事先征得总包人的同意。
(5)本例的工程预付款金额=1500×20%=300万元
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计算:1500-300÷60%=1000万元
[案例4]答:
(1)竣工结算程序:
①对确定作为结算对象的工程项目全面清点,备齐结算依据和资料。
②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施工图预算、报价内容进行核查核对。
③对发包人要求扩大的施工范围和由于设计修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引起的增减预算进行检查、核对,如无误,则分别归人相应的单位工程结算书中。
④将各单位工程结算书汇总成单项工程的竣工结算书。
⑤将各单项工程结算书汇总成整个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书。
⑥编写竣工结算说明,内容主要为结算书的工程范围、结算内容、存在的问题、其他必须说明的问题。
⑦复写、打印竣工结算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送发包人审核签证。
(2)具体的动态结算调值公式:
P=P0×(0.15 0.35A/A0 0.23B/B. 0.12C/C0 0.08D/D0 0.07E/E0)
式中P——调值后合同价款或工程实际结算款;
P0——合同价款中工程预算进度款(本例P.为1200万元);
A0、B0、C0、D0、E0——基期价格指数或价格;
A、B、C、D、E——工程结算日期的价格指数或价格。
(3)本例的工程预付款金额=1600×15%=240万元
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计算:1600-240÷65%=1230.769万元
(4)承包工程价款结算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如下方式:
①按月结算:即先预付部分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竣工后进行竣工结算。
②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③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
④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竣工后一次结算和分段结算的工程,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分年度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
[案例5]答:
(1)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是竣工验收报告被批准。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d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并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2)预付备料款:800×15%=120万元
起扣点:800-120/60%=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