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及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河北省职称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1]16号)要求,现将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于2011年9月24日、25日举行,本年度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2011年
9月24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2:00-5:00 |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 |
2011年
9月25日 |
上午: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下午:2:00-6: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混合题)。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三、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以上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