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职称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0]19号)要求,现将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于2010年9月11日、12日举行,本年度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2010年 9月11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2:00-5:00 |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 |
2010年 9月12日 |
上午: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下午:2:00-6: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二、考试说明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三、考试专业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2010年度的考试报名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等10个专业类别。
四、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以上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