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1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定于9月12日下午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选一)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相应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考试,方可获得相应专业成绩合格证明。
四、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各专业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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