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符合考2科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0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注:请用激光打印机,在线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将不再退回。
(三)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打印出的报名表上有档案号的考生,即为老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六、费用及准考证打印: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2010年9月6日—9月10日期间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2010年9月6日-9月10日期间凭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北京东路63号)18号窗口领取,联系电话:83151995。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七、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八、报名咨询: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咨询电话:025-83151200。
九、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
教材征订请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