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月31日。
五、报名工作:
(一)2010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10年4月28日—6月11日,报名网址:www.nj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10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10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二)首次报考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成功、下载打印报名表后,于2010年6月14—18日携带下列材料到南京人才大厦三楼大厅(北京东路63号)接受资格初审,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网上下载打印的2010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注:请用激光打印机,在线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