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考两个科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须在当年通过,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各地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2、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9月4日 上午 8:30—11:00 经济法
下午 1:00—3:30 财务会计
下午 4:30—7: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5日 上午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2:00—5:00 资产评估
注:从2010年起,考试日程安排调整为两天,各科考试时间长度不变,但次序有变化,其中第一天考3科,第二天考2科,请考生做好安排。
考试科目设置不变,主、客观题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部分须使用2B铅笔填涂。
应考人员应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三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