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流动负债及其特点
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等。
二、非流动负债核算的内容
长期借款
借款利息的处理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等应按期预提计人所购建资产的成本或直接计人当期财务费用。
三、应付债券
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债券。
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银行利率,企业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
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银行利率,企业按低于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
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银行利率一致,债券按票面价格发行,则称之为面值发行。
长期应付款
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采用补偿贸易方式下引进国外设备价款等。
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接受拨人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取得的款项。
企业收到的专项拨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属于应当核销的部分,冲减专项应付款,其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
四、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的定义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对于没有发生让步的重组,新的《企业会计标准》不再认定为债务重组。
所谓债权人做出了让步的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同意债务人现在或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偿还债务。
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属于正常情况下的转换,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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