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项目部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成员(或部门)职责,并建立周、月例会制度,解决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并进行定期和各项专业安全监督检查。项目经理应亲自主持例会和定期安全检查。
三、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
(1)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规模特点配备专职安全员,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安全员及作业队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选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组织并主持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人、定措施限时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二)安全生产检查和验收制度
1、安全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