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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省第13批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领证程序

2012-4-15  作者:  来自于: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依据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07]58号)文件要求,2011年第十三批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审批已结束,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请省直属和中央在蓉企业按照下列要求前来办理;隶属各市州企业,由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来办理。

  一、办理、领取时间

二级建造师免费课件

  省直属和中央在蓉企业即日起周一至周四,周五上午(节假日除外)均可办理,重新注册证章在提交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起可领取。领取时持单位介绍信(须注明受托人或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领取批次),受托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携已领取的注册证章原件和单位介绍信领取执业信息卡。

  各市州企业注册证章卡的办理及领取时间请咨询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二、办理、领取地点

  1)省直属和中央在蓉企业注册证章办理及领取:

  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4楼3号窗口  联系电话:028-85451683 ;

  2)省直属和中央在蓉企业执业信息卡办理及领取:

  四川省建设厅信息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省建设厅办公大楼806室  联系电话:028-85533312、85579897、85541957);

  3)成都市属企业注册证章办理及领取: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委831室(电话:86697831)。

  4)其他市(州)、扩权市(县)所属企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和执业信息卡办理及领取事宜请咨询所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办理费用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章费65元/人,由注册中心收取;执业信息卡费35元/人,由信息中心收取。所有费用在递交材料时缴纳。

  四、提交资料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办理需提交粘贴有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的《办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料粘贴单》(见附件)1份;执业信息卡的办理需提交粘贴有照片、写有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办理二级建造师执业信息卡照片粘贴单》(见附件)1份。具体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清晰,并粘贴在规定位置;

  (2)照片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净色背景,请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并粘贴一半在规定位置(注:电脑打印照片、生活照、大头贴、花背景、比例失调、分辨率过低的照片视为无效照片)。

  (3)根据2011年第十三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合格人员名单,准确填写《办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料粘贴单》中的“公告批次”、“签发日期”、“注册证书编号”,并按签发日期分批填写资料粘贴单,同一批次同一签发日期的注册人员提交。

  2011年二级建造师第13批初始注册合格人员名单.xls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二年月一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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