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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四川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1日至31日(三)

2012-2-23  作者:  来自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除在省内统一设置考场外,分别在北京(联系人:严红斌,电话:010-63342793)、云南(联系人:朱科旭,电话:0871-5116829)、陕西(联系人:黄伦,电话:029-88232788)、贵州(联系人:范晶,0851-5950195)四省(市)设置省外考点,以便于我省驻外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就地就近参加考试。各省外考点的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管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派驻各地的办事机构负责承办。考生报名、缴费仍按上述网络报名程序办理,报名时注意选择省外考点,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派驻当地的办事机构负责资格审查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操作。考试统一在各考点组织进行。考试工作经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按报考人数核算后分别划拨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来函确认的驻各地办事处协议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单位或机构的银行账户。

  四、考试报名收费标准根据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二级建造师免费课件

  五、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六、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客观题用2B铅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该科目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在发放答题卡后,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代码异常,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七、考前培训工作和大纲、考试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由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有关事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另文通知。

  八、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证书管理,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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