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四、报名工作
(一)南京市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及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3月17日,报名网址:http://www.njrsks.net.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11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或“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网上报名”。
(二)报考者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3月24日下午4点)成功后,于2011年3月14日—3月18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南京市人才大厦三楼大厅(北京东路63号)接受资格初审(打印的报名表上有档案号的考生除外):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另报名表请在报名截止前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打印。);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三)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页末下载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根据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凡考生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考试报名费用概不退还。
(四)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将不再退回。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