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建工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5号)精神,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5日、26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泰州市设立考点,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一)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既有客观题,也有主观题,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