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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重点之生产管理制度

2012-2-10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一、重点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最基本、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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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群防群治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预防为主的体现)

  5、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6、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

  二、掌握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提供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依法履行合同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提供安全生产费用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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