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效合同
(一)无效合同的特征
1.内涵
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生效要件而不产生合同法律效力(从开始即无效力)。
2.特征
(1)合同自始无效;
(2)合同绝对无效;
(3)合同当然无效;
(4)合同无效,可能全部无效,也可能是部分无效;
(5)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二)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
1.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利益
2.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利益
(1)欺诈
①欺诈的概念
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②欺诈的构成要件:
第一,欺诈方具有欺诈的故意
第二,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
第三,被欺诈方因欺诈行为陷入错误认识
第四,由于错误认识而作出了违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欺诈行为损害了利益
③利益与国有企业利益不是一个概念
在法律上,欺诈国有企业与欺诈其他合同当事人的性质是一样的。
(2)胁迫
①胁迫的概念
指以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②胁迫的构成要件
第一,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
第二,胁迫人实施了胁迫行为
第三,胁迫行为是非法或不正当的
第四,受胁迫者因胁迫而订立合同以及胁迫行为损害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