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对围堰的施工有哪些要求?
答:对各类围堰的基本要求是:
(1)围堰高度应高出施工期内(到可以撤除围堰时为止)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这里指的施工期是:自排除堰内积水,边排水边挖除堰内基坑土(石)方,砌筑墩台基础及墩身(高出施工水位或堰顶高程)。基础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内施工,这样,围堰高度可降低,断面可减小,挖基时排水工作量也可减少。
(2)围堰外形设计时应考虑水深及河底断面被压缩后,流速增大而引起水流对围堰、河床的集中冲刷及航道影响等因素。
(3)围堰内平面尺寸应满足基础施工的要求:当基坑为渗水的土质时,坑底尺寸应根据排水要求(包括排水沟、集水井、排水管网等)和基础模板设计所需基坑大小而定,一般基底应比基础的平面尺寸增宽0.5~1.0m.
(4)围堰结构和断面应满足堰身强度、稳定和防水要求。
8.对土围堰的施工有哪些要求?
答:对土围堰的施工要求
(1)堰顶宽度可为1~2m.当采用机械挖掘时,应视机械的种类确定,但不宜小于3m.堰外边坡迎水流冲刷的一侧,边坡坡度宜为1:2~1:3,背水冲刷的一侧的边坡坡度可在1:2之内,堰内边坡宜为1:1~1:1.5,内坡脚与基坑的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开挖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1m.
(2)筑堰材料宜用黏性土或砂夹黏土;填出水面之后应进行夯实。填土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龙。
(3)在筑堰之前,必须将堰底下河床底的树根、淤泥、石块及杂物清除干净。
(4)因筑堰引起流速增大使堰外坡面有受冲刷的危险时,可在外坡面用草皮、柴排、片石、草袋或土工织物等加以防护。
9.各种围堰的适用范围?
答:各种围堰的适用范围(见表2k311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