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吧 >> 复习指导 >> 复习资料 >> 2011年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施工现场管理与文明工地

2011年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施工现场管理与文明工地

2009-6-8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七、施工现场管理与文明工地

  1、水利系统文明工地:由项目法人负责申报

  基本条件:已完工程量达全部的30%以上;未发生严重违法乱纪和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符合文明工地考核标准

二级建造师免费课件

  考核内容:精神文明建设、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措施、VIP管理制度)、施工区环境

  质量管理考核:工程施工质量体系健全、试验室检测设备、档案填写、工程内外在质量优良率75%,无重大质量事故,三不放过原则

  安全措施:建立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制订了安全保证制度,无不符合安全操作柜橱、伤亡事故控制在标准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施工区环境考核包括:1)现场材料堆放、施工机械停放有序、整齐;2)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3)施工现场排水畅通,无严重积水现象;4)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5)危险区域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作业要设警示灯;6)施工区与生活区应挂设文明施工标牌或文明施工规章制度;7)办公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整洁卫生、有条理;8)工区内社会治安环境稳定,未发生严重打架斗殴事件,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9)能注意正确协调处理与当地政府和周围群众关系。

  2、施工工地环境因素:识别工地环境因素应考虑到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应考虑向大气排放、向水体排放、废弃物处理、土地污染、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利用以及其他当地环境问题6个环境影响方面。识别石料开采工地的重要环境因素有粉尘的排放、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油料的泄漏和噪音等。

  几道案例题答案:

  1、(1)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进行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

  1)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发生质量事故后,必须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工程处理方案,经有关单位审定后实施。

  3)事故处理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需原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方案。需要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必须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审定后实施。

  4)事故部位处理完毕后,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经过质量评定与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5)根据水利部1999年3月4日颁布《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称为质量缺陷。水利工程应当实行质量缺陷备案制度。

  (2)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进行分类。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四类。

2 页  1 [2]
  • 最新问题
  • 热点问题
热点资讯
热门试题排行
热门资料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