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工程验收:
土料填筑(干密度和外观尺寸)干砌石(厚度、密实度和平整度)垫层(厚度及铺设情况)堤防护脚(断面复核)砼防洪墙和护坡(砼强度)
不合格的单元评定:返工的重新评定,加固补强合格,项目法人认为基本满足设计要求的合格
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具备条件(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工程投资已基本到位,具备决算条件;有关验收工作报告准备就绪)
初步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由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及上级主管单位组成验收工作组
验收工作(审查工作报告;检查工程情况,鉴定工程质量;检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确定尾工内容;对重大技术问题作出评价,检查工程挡案资料;对工程质量抽检;提出竣工验收日期;起草竣工验收鉴定书)
程序(召开预备会、大会、分专业技术组检查工程、召开初步验收工作组会议) 验收成果: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竣工验收:应在全部工程完建后3个月内进行;
具备条件:(工程已按设计全部完建,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历次发现的问题基本处理完毕;归档资料符合规定;征地移民安置问题基本完毕,投资全部到位,决算完成通过竣工审计)
验收由竣工验收委员会(主持单位、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银行环保、质量监督、投资方等代表和有关老师组成
工作(审查项目法人的工作报告和初步验收工作报告;检查工程建设运行情况;协调处理有关问题,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程序:预备会,大会,检查竣工验收资料;检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字
2、水电工程验收
工程截流验收:基本条件:导流工程已基本建成,由项目法人会同省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主要工作:听取项目法人及其他单位报告;现场检查和审查文件资料,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提出工程截流验收鉴定书
工程蓄水验收:基本要求:大坝基础和防渗工程、大坝及其他挡水建筑物的高程、坝体接缝灌浆等形象面貌满足水库初期蓄水的要求,且水库蓄水后不影响后续施工,安全鉴定单位提交安全鉴定报告。
经贸委委托电力公司会同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验收主要工作:听取项目法人及其他单位报告;现场检查和审查文件资料,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检查次年度汛措施,提出工程截流验收鉴定书
机组启动验收:条件(大坝及其他挡水建筑物和引水尾水系统按设计文件完建;满足初期发电要求库水位蓄至发电水位;闸门启闭机完建)
项目法人会同电网经营管理单位共同组织进行
机组启动验收工作:听取研究建设报告;现场检查和审查文件资料,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提出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
单项工程验收:工程基本完成,质量符合标准,现场清理完毕
项目法人自行组织;主要工作为(同上)
专项竣工验收:枢纽工程全部建成,质量符合标准,有安全鉴定报告
枢纽专项竣工验收由经贸委委托电力公司组织,
库区移民专项验收由省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其他由项目法人组织
颁发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按规定完成各专项验收工作,均通过验收结论,遗留工程不对工程和人民安全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