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11年4月20日-4月28日。
根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报《建设工程经济》科目另加考务费26元,报《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科另加考务费36元,报《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另加考务费55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交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1年5月16日-5月20日到资格审查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给各市地作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1年9月15日-9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1年9月22日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哈尔滨市统一设置考场,各市地不设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1、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1: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凡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