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5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含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报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终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9月24日(周六)、9月25日(周日)两天,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9月24日上午0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9月24日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上午0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9月25日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南通市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一建增报),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满12个月为一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四)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
1.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和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一级增报)”以及更改报考级别或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报名时间:2011年5月6日9:00~5月20日16:00
支付时间:2011年6月1日9:00~6月6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2. 老考生[往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其中不含更改报考级别、改报专业和一级增报的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