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见附件5),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方式与第1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同。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5.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专业设置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规定,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2011年度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主要负责深圳考区的考生。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四)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4〕307号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科130元,其它每科60元。
考务费分成和收缴请各市按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明确建设执业资格考试费分成和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综〔2011〕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
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的有关信息。
附件:
1.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4.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表
5.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表
6.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7.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8.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略)
9.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试卷预订单(略)
10.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11.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