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类别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一项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为2011年9月24日至25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9月24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9月25日 | 上午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下午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四、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须先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2)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商人事局(公务员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4月15日-5月18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首次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须使用A4纸打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在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2、非首次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无变更的无需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5月16日-18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
(1)《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所在单位出具的《遵守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内下载表格);
(5)申请免试两科的,还需按免试条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6)申请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还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非首次报考人员直接在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5月16日-18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
3、从省外转入的考生除按首次报考人员报考外,还须提供该省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转移证明。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两年内不准报考,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