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咨询
报考人员可向当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六、收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按60元/科收取。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当天在考试现场领取,或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七、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客观题必须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必须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答题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
八、成绩管理
(一)2011年1月以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及办法。
(二)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科目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
(三)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
九、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
十、考试大纲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教材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十一、其他
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32
考务咨询电话:?024-23447330
考试成绩查询咨询电话:024-23447310,23447313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5
附件:1、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名称表
3、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专业名称表
附件下载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