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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0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28日(三)

2010-5-12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三、报名程序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的方式。

二级建造师免费课件

  (一) 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非2010年新参考人员请核对档案号,档案号如填写有误,将无法滚动管理往年的考试成绩,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于2010年4月25日至5月28日自行打印本人在网上所填报的《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成都市市属企业的首次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后携本人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需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成都市建设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签字和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人员须在《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持上述资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并办理考试报名确认手续。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地址: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委831房间,电话:028-86697831,联系人:杨老师,审查时间:4月29日至5月2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248。

  四、收费标准

  根据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

  五、其它注意事项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户口本、公安机关证明等)到指定考场参考。考试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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