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事考试中心(科干办),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人才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人力资源服务办公室,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干部科,市直及中央、省驻威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22号)要求,现将我市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1、1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11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