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09年8月26日-9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09年9月3日前与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五、考场设置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只在省直考区设置考场,所有考生均在哈尔滨市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哩》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使用专用答题卡,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生须特别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培训及参考用书
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标准站联系。
地址:哈市果戈里大街1号
联系人:高和龙
联系电话:0451-82636314
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凡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符合上述1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2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4日。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建造师资格考试。
附件2: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2009年5月25日-6月5日 | 网上报名 |
2009年5月29日-6月5日 |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2009年5月29日-6月5日 | 网上交费 |
2009年6月10日前 | 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
2009年8月26日-9月2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2009年9月5日-9月6日 | 考 试 9月5日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6日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2009年11月中旬左右 |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rsks.gov.cn) 查询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