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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仲裁法律基本制度(二)

2010-6-29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二、调解的概念、形式与特点

  [重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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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部分,历次考试也极少涉及,理解就可。此处需要注意的就是仲裁机构和法院调解是有强制约束力的,其余的调解都没有强制约束力。

  本节典型习题

  1.合议制度是指由(B)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

  (A)三人

  (B)三人以上单数

  (C)五人

  (D)五人以上单数

  2.二审法院所作的判决,(A)

  (A)当事人不得上诉

  (B)当事人可以上诉至最高法院

  (C)当事人可以上诉至上一级法院

  (D)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3.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B)

  (A)人民法院一律不予受理

  (B)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C)仲裁委员会将不再受理仲裁

  (D)仲裁协议自然无效

  4.当事人不执行仲裁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B)

  (A)申请仲裁委员会强制执行

  (B)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申请主管部门强制执行

  (D)自己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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