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吧 >> 复习指导 >> 复习资料 >> 2011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合同的订立

2011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合同的订立

2009-9-26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1Z302020 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在合同法中具有重要意义。合同订立解决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如果合同不存在,也就谈不上合同履行等问题;尽管合同订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但二者密切联系,合同订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订立需要如下条件:

二级建造师免费课件

  (1)订约主体需要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

  (2)经过要约与承诺;

  (3)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其中要约、承诺在合同订立上具有决定性意义。

  合同订立过程中可能存在一方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为了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掌握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重点解析]

  理解合同订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和区别。合同订立仅仅表示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不一定就会马上生效。因为当事人可能会约定生效的条件,或者法律规定了生效的条件,该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合同不生效。所以说,合同订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1Z302021 掌握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

  (一)要约的概念

  《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人如果不特定,则受要约人无法对之作出承诺,也就无法与之签订合同。这样的意思表示就不能称得上是要约。例如,某承包商在街头见到一张出售建筑材料的广告,但是广告上面并没有材料供应商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则即使该承包商计划购买这批材料,也由于无法找到材料供应商而不能签订购买材料的合同。

  所以,无法确定要约人的要约就不能称得上要约。

2 页  1 [2]
  • 最新问题
  • 热点问题
热点资讯
热门试题排行
热门资料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