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注册管理
一、执业资格考试
[重点解析]
报名条件作为常识,是考生需要掌握的。这部分内容比较适合出现一个小案例,让考生判断某人是否具备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
二、注册
(一)注册申请
1.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重点解析]
这四个条件中,第一个条件是显而易见的,第四个条件由于内容过于奉富,都不需要考生在这里认真对待。第二个条件和第三个条件就需要相对重视了。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重点解析]
申请初始注册的时间要求。
2.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重点解析]
延续注册的时间要求。
3.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共 2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