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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复习指导工程管理(6)

2009-9-10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11.预付担保的作用在于保证承包人能够按公司规定进行施工,偿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预付款。

  12.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预付款额,应在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呈交或认可的履约保证书和已经发包人认可的条件对全部预付款价值进行担保的保函之后,由工程师开具证明支付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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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支付担保是指应承包人的要求,发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

  14.支付担保的形式:①银行保函②履约保证金③担保公司担保④抵押或质押

  15.发包人支付担保应是金额担保,实行履约金分段滚动担保。担包额度为工程总额的20%-25%.本段清算后进入下段。

  16.支付担保的作用是通过对发包人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并落实各项反担保措施,确保工程费用及进支付到位。一旦发包人违约。付款担保人将代为履约。

  17.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1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内容: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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